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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校园夜间管理规定
发布日期:2022-03-07 14:00:46阅读:2740

学校校园夜间管理规定

    为了加强校园夜间管理,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,确保学生合法权益,特做出以下校园夜间管理规定:

1、白天因事请假而外出者,必须在晚1030以前返校。除特殊情况外,晚上一般不允许请假外出,不准在校外通宵上网、娱乐、夜不归宿。出入校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,不得侮辱打骂保卫人员。

2、严格执行晚自习管理规定。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在校园内游逛、闲聊或滞留宿舍,也不准在教室内嬉闹、喧哗。

3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。熄灯以后不得在校园内聚会、打球、闲聊。不得在宿舍吵闹、蹦跳、喧哗、放音乐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。

4、夜间如遇停电、停水和其他特殊情况时,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老师报告,严禁在校园内或宿舍大喊大叫、起哄、扔东西等。

5、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夜间不得擅自接待客人,不得擅自接待留宿客人,不准私自进入异性宿舍。

6、夜间如遇打架斗殴、起哄滋事、紧急病号或个人权益受到威胁时,应及时向学生处或保卫科报告,等候处理。不得私自处理了断,以防事态扩大,酿成严重后果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保卫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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